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722.50平方米(约合22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 比8.5;专任教师33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0.4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70;教学科研仪器设 备总值3156.54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245.25元;图书15.09万册,生均图书52.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设有机械工程、汽车工程、电气工程、财经管理等四个系,开设机械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电算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 车车身维修技术17个专业,外加三个专业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混合动力汽车维修技 术),共 20个招生专业。
学制3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800元/年)。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元/年。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 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20%之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志愿优先设定分数级差(5分)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分数相同的,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录取;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30333 024-72230555
传 真:024-72230555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新城鸭绿江路18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gczyxy.com
E-Mail : lngczy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