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地处河南省会郑州市,占地面积1122.6亩,总建筑面积30万㎡,固定资产总值6亿余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实验实训室135个,图书60余万册,直属附属医院1所,实习实训基地60个。拥有现代化的、功能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校园环境整洁美观。
学校现设有医学系、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检验系5个系,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药品生产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20个专业(方向),其中护理专业是河南省特色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面向河南、河北、湖北等15个省份招生,普通专科在校生9100余人。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其中高级职称120余人,博士、硕士230余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9人。
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设有国家卫计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河南分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河南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临床技能实训中心。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卫生工作方针,把“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把“立足河南、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作为学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学校精神,凝炼出“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培育出“大医精诚、立德树人、团结奋进、求是创新”的校风,“科学严谨、为人师表”的教风,“勤学敏思、弘德修能”的学风,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0%以上,为医疗卫生行业培养了8万多名高素质知识技能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在已开展的8次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中,均被评为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二、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hamc.edu.cn)查询。
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76806。
三、奖助学金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四、毕业、就业
学生学完专业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发放《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五、收费标准
学 费:4400元/生/年。
住宿费: 4人间900元/生/年、5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500—600元/生/年。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371)62576816 62576805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网址:http://www.hamc.edu.cn
电子信箱:hamc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