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卫生职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学院简介
河南卫生职工学院是河南省卫生厅直属院校,始建于1952年,前身系河南省卫生干部学校,1984年升格为河南卫生职工学院,1993年增挂河南职工医学院牌子,2002年开始招收普通专科生,主要承担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卫生职业岗位培训等任务。
学院曾被原国家教委和河南省教委评为优秀学校,被卫生部确定为“全科医学教育重点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河南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近年来,先后荣获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河南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在全省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中,连续四年获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第一名,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6332人。现有专任教师312人,高级职称81人。学院设基础部、继续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研究部、护理系、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实验实训中心等教学单位,开设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疗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营养等7个专业。拥有河南卫生职工学院附属医院(河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2所附属医院,60余所二级以上实习医院。“河南省卫生职业教育中心”、“河南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设在我院。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具备开展护理、医疗美容技术、中西医结合、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
学院占地面积1122.6亩,分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校区位于新郑双湖经济开发区,建筑总面积24万㎡,现有资产总值近5亿元。拥有现代化的、功能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建成使用的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在硬件设施、设计理念和功能定位等方面,目前均居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
多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卫生工作方针;以服务行业为宗旨,以岗位需求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医学教育的社会性、实践性和服务性。在5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服务行业,面向基层,开展卫生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为河南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知识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近90%,眼视光技术、药学等专业就业率达100%,为河南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招生计划
2011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学院代码:6317)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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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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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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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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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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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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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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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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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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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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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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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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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ICU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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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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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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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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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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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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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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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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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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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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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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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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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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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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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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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品营销与流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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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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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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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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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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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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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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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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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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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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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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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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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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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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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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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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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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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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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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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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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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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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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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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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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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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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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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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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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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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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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专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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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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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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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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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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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www.hamc.com.cn)查询。
招生录取监督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76806。
奖学金与助学办法
我院设置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毕业、就业途径
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并由省毕业生主管部门发放《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学院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教育,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学生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人才交流活动。利用我院为省卫生厅直属高校、实训基地均为三甲医院的优势,积极向省直及市地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就业。
收费标准
学 费:4400元/学年。
住宿费: 1~4号楼8人间600元/年、5~6号楼4人间、5人间 800元/年,5~6号楼8人间 600元/年、7~8号楼8人间 500元/年。
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371)62576699 62576805 62576816(传真)
地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邮政编码:451191
网址:www.hamc.com.cn
电子信箱:hamc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