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20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20年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标准代码:19127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校本部);
包头市青山区林北路北(青山校区)。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简介: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5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原包头医学院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0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30万余平方米。经过60多年建设和发展,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和自治区级文明校园。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与麻醉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运动康复学院(体育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全科医学院等15个学院;设临床教学部,有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共计34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1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1个。
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学生13000余名。学校累计为国家培养了6.5万余名毕业生,大批优秀校友成为医疗卫生事业中的著名专家、学者,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开设22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现有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3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
学校有国家临床医学重点专科1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5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系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育系统重点培育学科2个。学校建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2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设有8个内蒙古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9个包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设有内蒙古自治区基因诊断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应用解剖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消化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高血压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等研究培训机构。
学校近5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69项,获得全国医学研究生教育成果二等奖1项,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共计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授权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78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15人,聘请校外教师数32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任教师48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8%;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的专任教师数48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7.6%;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7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3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1人,国家非物质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12人,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2人,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人才4人,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34人,“草原英才”个人20人,“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个;享受包头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包头市拔尖人才 6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人才17人,包头市“鹿城英才”工程创新创业团队1个,包头市“5512工程”领军人才26人,包头市“5512工程”创新团队8个;内蒙古自治区111人才工程人选1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教坛新秀奖获得者10人,内蒙古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2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极东大学、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英国皇家英格兰外科学院、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俄罗斯普里沃尔茨基研究型医科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医学院、奥地利格拉茨大学中草药联合研究中心、美国Gilson公司等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正在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处于先进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医学院校而努力奋斗!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1.本科:本科提前批A/B、本科一批、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本科英语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五年制医学类各专业,其他专业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内蒙古考试中心公布数据为准。预科期满后具体专业分配原则依据《包头医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结业转入本科阶段专业选择与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生源地省份相关政策。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10个临床医学院分班管理。
报考高职高专各专业说明:我校从今年起将高职高专各专业学生管理归属于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安排在青山校区学习和住宿。
录 取: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 按“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对相同专业志愿平行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英语、数学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
招生专业:以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学费标准:按内蒙古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10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3.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资助面按照每年自治区实际下达比例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平均资助面为高校在校生的3.3%,奖励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为高校在校生的本科28%、专科30.8%。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电 话:0472-7167734;7161034(传真)
邮政编码:014040
电子邮件:byzhaosheng@yeah.yet
网 址:www.btmc.edu.cn/zsxxw/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