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23年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招考成[202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统一考试考生)
招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方案》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
(二)统一考试成绩达到超过2023年自治区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https://www.nm.zsks.cn/)和“包头医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btmc.edu.cn/zsxxw/)进行查询。
学校2023年开设的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有:口腔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中医学、临床医学等7个专业。
三、学制
本科学制为4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两年,本科学制为5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三年。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事宜。
专升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张东升兼任。
(二)各部门分工职责
1.报名:组织本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及新生入校后入学资格复审,包括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获奖免试考生和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核认定及名单公示。(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卫生健康学院)
2.录取:
2023年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在参加考试招考类别以1所院校的1个专业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最多同时填报8个平行志愿。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经自治区招办规定时间内投档后,学校按照统一考生分数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统一考试考生经自治区招办按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学校根据录取规则及各专业报名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时,自治区招办会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本校门户网站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
3.备案管理
学校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专升本报名、录取名单和考生照片数据等信息。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审核后的相关信息报自治区教育厅,录取名单备案结果以自治区教育厅文件为准。在备案结果正式公布后,学校7月份以后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总局相关规定执行。(责任部门:各招生院系、招生就业处)
4.学籍管理
①学校按有关规定向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放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及时将被录取学生个人档案移交招生院系。
②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录取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凡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学校须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注册时必须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③结合学校实际对专升本学生合理编班教学。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日常管理与招生院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④严格执行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部门:教务处、卫生健康学院、各招生院系)
五、工作要求
1.以政治站位的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深化专升本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缜密组织,密切配合,确保2023年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无缝对接,顺利实施。
2.以缜密的责任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职能部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细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巡考制度。部门间无缝对接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舞弊行为。
3.以学生为本,统筹做好相关工作。科学合理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指导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等工作,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要做好有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意愿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醒学生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相关违约责任,审慎签订就业协议;要合理安排毕业年级学生实践教学活动。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力度,答疑释惑,引导考生合理预期。
六、其他事项
(一)已录取的考生,如在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免试考生(含获奖免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生招生工作参见《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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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2-7167714
邮箱:jwj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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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72-7167741
招生就业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