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各专业报考条件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相同。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限招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韩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