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及目的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应具备的专业基本条件与潜能,为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2024年播音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科目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3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三、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作品朗读
1.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以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2.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抽取试题。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1.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2.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抽取试题。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1.考试内容:对试题给定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2.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抽取话题(素材),脱稿评述。时长不超过2分钟。
四、考试要求
1.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不得使用道具、音乐播放器等辅助工具。
3.所有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
以上说明仅适用于我省2024年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