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高职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办学,观山湖区校区及清镇校区。下设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五个分院及成人继续教育部、社科部和化工学校,涵盖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信息、建筑工程和经济管理等60多个专业,其中有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学院设有各种专业实验室80余个,其中有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开放型实训基地(分析测试技术开放型实训基地和现代化工生产技术开放型实训基地);学院紧贴市场,积极与企业搭建“校企共同体”的双主体平台,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现有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贵州)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天然气支线管道有限公司、贵州黔桂等百余家校外实训基地。
为贵州省首批进入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的基础上,学院设有贵州省第4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学院多渠道、多层次办学,开设有特殊工种考证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以及函授专科和函授本科(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积极发挥着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能型人才的功能,树立以“能力为本、素质为魂”的人才培养理念,秉承“修德砺能,精工铸艺”的校训,把学生培养成为德艺双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一把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16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1、面向生源省招收2016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英语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5、根据考生高考排名录取原则,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生源省(美术类)联考,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9、分类招生及单独考试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0、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年贵州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等奖励机制,同时还设有 “国家助学金”、“院级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等助学措施。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全部学费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六、学历文凭发放办法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技能、德、智、体均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www.gzky.edu.cn
招生网站:http://zhaosjiuy.gzky.edu.cn/index/zsxxw/wzsy.htm
咨询电话(传真):0851-84706383 0851-84706856(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新校区)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宁老师
监督电话:0851-84705505
八、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