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机械工程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环境工程领域)2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先后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100强”、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形成“教师教育”、“工程教育”和“创业教育”等办学特色。
一、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音乐学(师范) |
四年 |
72 |
浙江、江苏、广西、湖南、河南、安徽、江西、河北 |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数(具体计划数以各省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
省份 |
计划数 |
学费 |
浙江省 |
30 |
学费按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收取。我校目前实施学分制收费。音乐学(师范)专业每年学费10350元左右。 |
江苏省 |
6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4 |
湖南省 |
5 |
河南省 |
10 |
安徽省 |
6 |
江西省 |
5 |
河北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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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72 |
|
三、报考形式和条件
(一)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均采用各省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音乐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
(二)我校器乐课程包括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竹笛,考生如对器乐种类有特殊要求请慎重报考。
四、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的音乐类考生(使用联考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3.英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录取:
(一)分省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7.5×50%。
备注:江苏省综合分换算方式: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44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100分制计)×4.4×50%。
(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浙江省 |
江苏省 |
其他省 |
≧60分 |
≧40分 |
≧50分 |
五、温州大学音乐学院及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一)温州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音乐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音乐学、舞蹈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生400余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现有教职工50余人,专任教师4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8人,博士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9人。学院拥有一批高水平师资,先后有省市级拔尖人才1名,教学名师4名,教坛新秀5名,省市各类人才10余名。
学院重视音乐实践与艺术展演活动,为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学院设有实验艺术剧院,剧院下设合唱团、民乐团、舞蹈团、室内乐团、流行乐团等5个艺术展演团队。合唱团参加世界合唱锦标赛荣获金奖、中国合唱节比赛荣获金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民乐团参加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荣获专业组一等奖、学生获省大学生艺术节专业组校园十佳歌手奖等殊荣。
(二)音乐学(师范)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培养各类中等学校音乐教师和社会所需的音乐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是温州大学重点专业。培养的学生参加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创四连冠的佳绩,获奖率列全省第一;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比赛中获得佳绩。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歌曲作法、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学导论与教材教法、世界音乐、钢琴即兴伴奏、声乐教学法、钢琴教学法、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