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11500000151号
收费许可证号:32004841200
学校代码:13655
一、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二、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1、普通类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八、退费办法: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
九、招生人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十、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一、证书颁发办法: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的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2.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院志愿,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原始分数加等级级差分和志愿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1、0分,即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4.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考模式继续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上,报考我院本科第三批次专业的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符合选测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两门选测科目中任一门达到B即可。在选测科目要求上,理科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中有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文科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中有历史,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投档。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6分、4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江苏考生录取办法以学院网站公布的2012年招生办法为准)
5.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除交通运输(民航机电工程)专业和交通运输(民航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均要求非色盲色弱)限招男生外,其余各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我院英语类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会计学(CIMA方向)专业考生除达到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外,对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较高,同时报考该专业应具备一定的家庭经济基础,能够负担本专业方向相对其他普通专业较高的培养和考试费用。
十四、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专业:在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河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十二个省份招生,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拟在江苏、浙江、黑龙江、辽宁、山东、河北、云南七省进行招生,其中江苏、辽宁、山东、河北、云南考生须参加南京艺术学院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取得我院颁发的专业校考合格证后方可报考;浙江、黑龙江两个省份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合格即可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进行招生,江苏、安徽、山东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空乘类专业十校联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河南考生参加河南省的空中乘务类专业统考取得合格证(女生身高: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175—182CM之间)即可报考。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2012年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并在各省相应批次、按照所在省份招办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控制线,进档后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占65%、文化成绩占3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十五、学院将录取结果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网站、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十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7190011521126098489644884891578
传真:(025)8489270752112609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1156
学院招生网址:http://jc.nuaa.edu.cn/jc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