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事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任分工,并加强沟通协作,统筹推进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学校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招生简章。要统筹做好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组织实施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测内容科学、流程规范、公平公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公开报名、考试、录取、咨询投诉电话等工作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审核、军功证书情况审核,确保考生报考资格符合免试专升本相关规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停止执行荣立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在招生高校录取中的优惠办法。
三、优化招生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免试专升本政策宣传咨询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全面准确解读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做好涉考防疫综合保障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及时查处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实施办法详见: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15585a3b9c60185a5504b840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