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4月10日,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在东校区32幢教学楼进行。校长蒋云良、党委副书记丁敢真到现场检查指导测试工作,省、市教育考试院领导到校对测试工作进行巡视。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召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协同工作机制,按照工作流程制定了详细的组织工作方案,成立报名录取组、疫情防控组、组织协调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安保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8个工作组全力保障测试工作。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按照“招考分离”的工作要求,科学配置校内外评委结构,通过随机方式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评委、考生实行“双盲”抽签分组,确保测试过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安全顺畅。
今年是我校“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的第九年,计划招生235人,共有13个师范专业和2个非师范专业列入招生,分为3个师范组和2个非师范组。今年共有近万人报考我校,经专家组评审,最终1182人入围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各组总计划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该组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学校将根据学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和高考总分(60%)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4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