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71-68356083,0871-68353209

官方网址:http://www.oxbridge.edu.cn/ http://zsb.oxbridge.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5-05-0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382 收藏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是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云南省以工科专业为主、国际化办学和双语教学为特色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四季如春、彩云之南的昆明市-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学院拥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设施齐全的学生活动中心、电教中心、网络中心、多功能报告厅、语音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和覆盖学校园区的宽带信息网络。校园环境优美,书院型的欧美建筑风格为广大师生营造出幽雅的学习生活氛围,是一个文明与现代相融合的新型大学,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一、招生代码(国标): 13626

二、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三、校 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邮 编:650106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六、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七、学历及证书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全部录取工作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

(三)学院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报考同一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相关分数(理工类:数学-英语排序;文史类:语文-英语排序)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办的有关加分规定;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根据各地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开设绘图类、设计类课程,报考考生应有一定绘画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八)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限英语语种、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且部份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设置有一定比例的中英文双语教学课程。

(九)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应达到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语文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口试成绩合格。

(十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外语笔试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口语成绩应在B级(或4分、优良以上)。

(十二)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4C1合格;录取时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一)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

(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用于生源较好的省市区。

十、收费标准

以下收费以云南省发改委批文为准:

(一)工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16000元/年;

(二)管理学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15000元/年;

(三)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15000元/年;

(四)法学类(法学):15000元/年;

(五)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泰语):14500元/年。

十一、奖、贷、勤、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国家、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在校生总人数的30%以上。学院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给贫困生,帮助其解决部分生活困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 0871-68328761、68353209、68356083(传真)

联系人:万老师、陈老师、纳老师

学院网址: www.oxbridge.edu.cn E-mail:zsb@oxbridge.edu.cn

十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