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各位考生: 感谢你对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计划共460人。经3月5日―3月19日报名,网络注册5087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提交成功考生3798人,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792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742人,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16人,护理学专业1089人,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专业435人,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专业424人。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招生简章》规定,我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学考换算总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同分考生一并划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5倍的招生专业,则直接进入面试;审核结果共有2388名考生获得面试资格,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资格审核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核通过人数 小学教育(师范) 90 175 学前教育(师范) 44 742 特殊教育(师范) 59 203 护理学 46 822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 90 224 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 90 222 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报名”或“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登陆个人账号查询资格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3月30日―4月2日。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8日―11日登陆个人账号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请仔细阅读缴费须知,并准确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后放弃考试不予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公告期为:3月28日―4月2日16:00。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65193。纪检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请审核通过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仔细阅读《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和“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考试考生须知》(网址:http://bkzs.hznu.edu.cn/Details/20210326/111240202103261240223929.html),及时关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复硕培养试点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和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微信订阅号的相关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