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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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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8-85879393,028-85879392,028-85877005

官方网址:http://www.scmvc.cn http://zhaosheng.scmvc.cn/Sit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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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0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56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MODERNVOCATIONAL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第三条办学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第四条学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

  第五条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5877666。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面向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九条招生录取时,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确定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女生低于1.58米、男生低于1.68米的考生慎报:旅游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和酒店管理专业。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已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除设有国家各种奖、助学金外,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学生还可获得由学校与北京顺峰餐饮公司等合作,由企业提供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一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scmvc.cn

  2.咨询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3.传真:028-85877005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