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学校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MODERNVOCATIONAL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第三条办学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第四条学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
第五条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85877666。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提出建议方案,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面向四川省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九条招生录取时,按程序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一条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确定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女生低于1.58米、男生低于1.68米的考生慎报:旅游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和酒店管理专业。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已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抽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第五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除设有国家各种奖、助学金外,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学生还可获得由学校与北京顺峰餐饮公司等合作,由企业提供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一条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二条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scmvc.cn
2.咨询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3.传真:028-85877005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