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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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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816-6357995,0816-6357996,0816-6358132

官方网址:http://www.sca.edu.cn/ http://zsw.sc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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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省外)招生简章

时间: 2020-06-0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611 收藏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并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学生创设了良好的就创业环境,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四年

市场营销

12000

普通类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民族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2艺术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四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6000

艺术类

流行演唱

器乐

音乐学

音乐学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学


戏剧影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

服装表演

戏剧学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影视摄影与制作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媒体学院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公共艺术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书法学


(二)三年制专科

1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三年

金融管理

10000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

汉语

旅游英语

文秘

新媒体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4000

2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统考

专业成绩认定

音乐学院

三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4000

声乐类

流行演唱

器乐

器乐类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影视表演类

广播电视学院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主持类

广播电视技术


编导类

影视编导


新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学类

影视动画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家具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美术学院

摄影摄像技术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0年公布招生计划刊物;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按照学校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各省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打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请各位考生在缴费前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1)根据公布的我院2020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成绩认定表选择认定校考的专业,如选择认定统考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无效;(2)根据各考点公布的各校考专业科目考试时间段合理选择考试专业,如所选专业考试时间冲突,后果自负],缴费成功后,一律不得增加、减少或修改报考专业;

  4.我院2020年所设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校官方招生网站、学校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省外各考点相关信息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具体考场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除表演(影视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进行初试和复试外,其余各专业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或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艺术本科各专业(方向)校考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200分,视唱练耳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合格线]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①基本乐理100分(笔试,60分钟);②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为面试;练耳为笔试,50分钟);③声乐演唱100分(面试,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

  (2)流行演唱:①基本乐理100分(笔试,60分钟);②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为面试;练耳为笔试,50分钟);③流行演唱100分[面试,准备流行歌曲四首,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中英文均可),可自弹自唱或使用伴奏(伴奏U盘存储形式)];

  (3)器乐(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琵琶、古筝、扬琴、二胡、柳琴、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电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流行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爵士吉他、流行键盘、流行打击乐等)演奏:①基本乐理100分(笔试,60分钟);②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为面试;练耳为笔试,50分钟);③器乐演奏100分(面试,准备练习曲、独奏作品各一首,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音乐学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音乐学:①基本乐理100分(笔试,60分钟);②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为面试;练耳为笔试,50分钟);③声乐演唱100分[面试,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④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100分(面试,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中外不限)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其中一首);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①基本乐理100分(笔试,60分钟);②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为面试;练耳为笔试,50分钟);③声乐演唱或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200分,其中声乐演唱[面试,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面试,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中外不限)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由主考老师指定演奏其中一首]。

  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视唱练耳[其中视唱(面试)占40%、练耳(笔试)占60%]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舞蹈表演、舞蹈学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①身体条件测试100分[面试,外形条件:女(五官端正、体格匀称、苗条,手、腿长,身高不低于160cm),男(五官端正、体型健美,手、腿长,身高不低于170cm);口试: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清晰度和逻辑性];②基本功测试100分[面试,A.软开度、柔韧性(女:前、旁搬腿,后搬腿或下腰;男:竖叉,横叉,下腰);B.技术技巧测试(跳跃类:吸撩腿大跳(女),倒踢紫金冠跳(女),赞步(男),飞脚(男),摆腿跳(男);旋转类:平转,二、四位转;翻身类:踏步翻身(男),点翻身,串翻身(女);其他技术技巧也可做展示,并根据考生完成情况酌情加分)];③剧目片段或组合100分[面试,自备舞蹈片段或者组合、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古典舞、国标舞、流行街舞任选其一;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时间在三分钟以内;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服装;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音乐,且音乐为CD光盘首曲]。

  4.表演专业

  (1)影视表演(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初试:台词(面试,自备台词脱稿考查);

  复试:①形体150分[展示形式不限(面试,形体节奏、身体控制力、舞台美感)];②命题小品150分(面试,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2)服装表演:①形体测量及展示100分[面试,自备泳装,泳装量体及观测(三围、体重、比例、身体舒展度)];②时装展示100分[面试,走台(音乐感受力、亲和力、舞台表现力及舞台美感)];③才艺展示100分[面试,自备形体类才艺展示(舞蹈表现力、肢体协调性、舞蹈美感)]。

  5.戏剧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学:①戏剧艺术常识及作品赏析100分(戏剧文艺常识及戏剧创意文案写作,笔试,60分钟);②编写故事100分(戏剧故事写作,笔试,60分钟)。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影视故事写作,笔试,6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影视文艺常识及影视创意文案写作,笔试,60分钟)。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色彩100分(命题场景组合或命题静物组合,默写,150分钟);②综合知识测试100分(面试,艺术基础知识、戏剧影视艺术、美感与认知的把握、行动力与理解力测试)。

  8.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录音艺术:①综合知识测试100分[基本乐理、物理基础、英语词汇(关于声音方面的英语词汇)等,笔试,60分钟];②影视作品声音分析100分(按照指定影视作品对影视声音进行分析,笔试,60分钟)。

  9.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①影视摄影基础100分(影视摄影基础知识、文艺常识、后期剪辑基础等,笔试,60分钟);②影视作品分析100分(影视作品默评,笔试,60分钟)。

  1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初试:自备稿件展示(面试,考生自备文学作品进行朗诵展示,包含诗歌、小说、散文、寓言故事、台词等,但不能选择新闻消息或文件报告);

  复试:①指定稿件播读150分(面试,根据抽到的新闻稿件进行准备和展示);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面试,考生抽题后进行口语评述)。

  11.动画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动画:①单色描绘100分[人像、静物或动漫(任选一种),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绘画风格、材料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色彩静物、风景或动漫人物(任选一种),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表现方式、工具和风格不限),默写,180分钟]。

  12.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①单色描绘100分[人像、静物(任选一种),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绘画风格、材料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色彩静物、风景(任选一种),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默写;180分钟]。

  13.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结构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限用铅笔或炭笔表现,默写,180分钟);②设计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默写,180分钟)。

  14.美术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美术学:①文艺常识100分(文艺常识、美术常识,笔试,60分钟);②美术作品分析100分(三张作品中选一幅进行分析评述,笔试,60分钟)。

  15.绘画、雕塑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①造型基础(素描)100分(人物头像或静物,默写,180分钟);②色彩基础(色彩静物,默写,180分钟)。

  16.摄影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摄影:①摄影图片作品分析100分(根据提供的摄影图片和电影作品进行分析,笔试,60分钟);②摄影基础知识100分(摄影基础知识、文艺常识、文学、地理、绘画等,笔试,60分钟)。

  17.公共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公共艺术:①立体造型(素描)100分(人物头像、静物、石膏几何体等,默写,180分钟);②色彩基础(色彩静物,默写,180分钟)。

  18.书法学专业(总分满分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书法学:①书法临摹100分(根据给出的古代经典书法作品,任选一体,进行准确临摹;笔、墨、毛毡考生自备;试卷规格:四尺对开;笔试,60分钟)。②书法创作100分(根据给出的内容(选一),进行任意书体创作,笔、墨、毛毡学生自备;试卷规格:四尺对开;笔试,60分钟)。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画架、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院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有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只有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所设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统考的专业,我院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统考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到我院绵阳校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省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二)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三)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四)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参加我院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200元/生·专业(复试另收:100元/生·专业),请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后再履行缴费手续,未缴费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手续后,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所有考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填写《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届时详见成绩查询公告附件)发送传真到学校招生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

  (九)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十)本简章仅供除四川省外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