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成都文理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8-61560112,028-61560113,028-61560115

官方网址:http://www.cdcas.edu.cn/ http://zs.cdcas.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成都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1-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48 收藏

成都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成都文理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671  

在川招生代码:5747

学制:本科四年(建筑学为五年),专科三年

学校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成都金堂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中路351号(成都洪河校区)

■学校概况

成都文理学院是全日制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始建于 1999 年,其前身是四川师范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和国际商学院,2004 年合并组建为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独立学院),2014 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成都文理学院。建校22年来,学校得到又好又快发展。现有2个园林式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28000名。

学校设有文、经、管、法、理、工、艺、 教、医9大学科,76个本专科专业。下设11个二级学院,多个科研机构。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1180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占比 31.1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71.28%。教师队伍职称、学历、年龄结构日趋完善。

学校建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百余项。有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书法艺术社科普及基地”。学校被推选为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党建工作专委会主任单位。学校普通招生类的录取分数线位居四川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以“本专硕直通”为依托,逐渐形成国际化办学特色,通过与英、澳、加、美等国的知名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搭建了广阔的海外升硕平台,助力学子牵手世界名校,增强个人社会竞争力。学校多次荣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学校正以昂扬的姿态、实干的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四川领先、西部一流、中国知名”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2)我校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尊重考生意愿进行调配。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参加我校所在省(市、区)校考的,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综合、外语、数学。

我校承认所在省(市、区)联考或统考成绩的,且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按其规定执行。

3、体育类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相同分数的考生,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综合、外语、数学。

4、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

(2)在文化高考分数上线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市、区)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6、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7、我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10、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部分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11、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校级学习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人),还设立有社会工作、考研、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最高4500元/年/人),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人)。

12、进校后专业调整: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在大一第一学期12月或第二学期6月在同层次同科类原则下申请一次调换专业。

13、继续深造:学生报考我校被录取后可选择“本硕直通”“专硕直通”等出国留学项目,项目拥有“国际导师全程陪伴、个性培养量身定制、海外高校100%OFFER”等优势,帮助学生通过生涯规划、雅思学习、绩点准备、导师指导等助力学生牵手世界名校。本科学生通过项目顺利毕业后将获得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文凭、学士学位以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硕士文凭;专科学生完成学业后将获得我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文凭和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大学硕士文凭。

14、录取若有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人员规范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选择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招生工作。

2、我校 要求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并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由成都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由成都文理学院具印并由院长签章的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成都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录取结果公布

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咨询电话:028-61560112、61560113、61560115、61560116

传真电话:028-61560114

网址:www.cdcas.com (学校官网)

E-mail:wenlizhaos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