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教育部编院校代码:13669)
办学属性及层次:四川省属普通高等本科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录取规则及有关规定: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合格和文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在已投档中,艺术类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川省编导类专业按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导演(含导表方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语文单科成绩有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方向)对英语单科成绩有要求(均在录取时确定)。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院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与否。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和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
3.学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修读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由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授位条件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按照国家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导就业的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团结学院街67号
邮编:611745
传真:(028)87953108
电话:(028)87907888、87953108、8795300687953008、
15378203555、18981768333、15378202777、15378200200、
电子邮件:zhaoban_4s@126.com
本院网址:http://www.cdys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