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浙江农林大学

收藏

普通本科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1-63730908,0571-63737417

官方网址:https://www.zafu.edu.cn/ http://zs.zafu.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情况简介

时间: 2024-02-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663 收藏

经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批准,2015年继续由我校承担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为温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台州市、舟山市7个地区的21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78名,涉及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园艺、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7个专业。有关招生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其中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安排在省第一批提前录取,其它6个专业安排在省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代码为:0211。

二、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三、招生(招聘)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我校提供名单。我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农业局。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学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经征得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我校。

我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我校抄送当地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中,明确招生(招聘)程序、组织机构、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等4个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3个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部门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附件:2015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本科招生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