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综合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712-2345015,0712-2345025,0712-2345035

官方网址:http://www.hbeutc.cn/ http://zs.hbeutc.cn/sy.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方案

时间: 2019-11-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021 收藏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19年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方案

为做好学校第二批高职扩招录取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录取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扩招录取各项事宜。

二、录取标准与规则

1、2019年我校设置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专业8个,计划数290人,学校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人数内进行调整。学校录取人数不突破计划数。

2、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考生类型及计分方式将考生分为A、B两类:A类考生包括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其他考生,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或职业倾向测试成绩+面试成绩;B类考生包括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考试计分综合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根据参加考试实际人数和录取计划人数,在A、B两类考生中按相同的录取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录取人数若出现小数点尾数,则按四舍五入计算。

4、录取中,出现计划数最后一名同分时,对A类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或职业倾向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分数均相同的加试面试;对B类考生,依次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分数均相同时加试面试。

5、未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这次体检。

三、录取时间安排

11月2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

12月20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2月20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对经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院校负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3.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学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712-2345083。

五、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在学校录取过程中,考生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或异议者,可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和申诉,教务处联系电话:0712-2345932,联系人:卢老师;考生对录取工作有疑问或异议者,可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反映和申诉,招就处联系电话:0712-2345919,联系人:周老师。

六、其他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

2、未尽事宜,详见学校第二批高职扩招章程,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712-2345919。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