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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成功财经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时间: 2017-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39 收藏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院国标代码:14040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职单独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设报名录取组、考务管理组、后勤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纪律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1、学院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主。学院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专业计划人数

2、艺术类专业学费为9900元/学年/生(含: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其余专业学费均为9000元/学年/生。

第十四条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志愿与考试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9时至27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十六条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9日

2、考试地点: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3、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300分,总分600分。文化基础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八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需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七章 录取公示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4月底,拟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无需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三条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纪律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为1100元/学年,公寓标准统一为六人间。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编:475000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4000017000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561286

电子邮箱: cg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chenggong.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培养类型面向人群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财务管理630301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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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630302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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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640105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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