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大会精神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19年河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校的通知》教办学〔2018〕792文件要求,我校申请参加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现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招生委员会
主 任:陈丙义
副主任:杨明喜 吴承霞 刘存龙 毛润山 唐静州 焦 涛
委 员:郑 欣 韩应江 盛义岭 谷遂群 郑日忠 王 琳周思潮 马新东 张思忠 骆 刚 赵肖丹 党志中王 辉 吴叶圣 王 铮 丁宪良 张华英
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决策机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需提交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招生就业处,由杨明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组工作,处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日常事宜。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监督监察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二)各小组工作职责
1、招生录取组,组长:郑欣。负责招生宣传,制定报名须知、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组织考生报名等;根据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命题考务组,组长:韩应江。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方案及命题,试卷印制和安全,考试(测试)试题的报备;免试考生相关证件的收取与验收,考试(测试)组织、评卷、成绩登录、汇总等。
3、监督监察组,组长:王琳。负责制定监督监察程序,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4、技术保障组,组长:郑日忠。负责信息网络技术支持。
5、后勤保障组,组长:周思潮。负责考试(测试)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6、安全保卫组,组长:谷遂群。负责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测试)期间的车辆疏导、安全保卫、现场秩序及保密工作。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和已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
科类 |
土建施工类 |
建筑工程技术 |
90 |
三 年 |
文 理 兼 收 |
建筑工程技术 (装配化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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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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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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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类 |
市政工程技术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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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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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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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信息类 |
工程测量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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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测绘与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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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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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类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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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运输类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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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类 |
建筑设计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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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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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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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内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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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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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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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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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
城乡规划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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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管理类 |
建设工程管理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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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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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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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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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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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类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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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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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类 |
会计(建设会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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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类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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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类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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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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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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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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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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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类 |
电梯工程技术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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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机器人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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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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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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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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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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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类 |
移动通信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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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530 |
如报名考生人数不足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的情况,将该专业类别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类别;如果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五、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方法、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发布为准。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截止后,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准考证打印方法和时间。(http://www.hnjs.edu.cn)。
(三)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命题、考试和评卷
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评卷 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办法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一)“文化知识”考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等级最高的一科成绩,免“文化知识”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和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2.“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满分150分。
3.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原则: “A级”=150分,“B级”=135分,“C级”=120分,“D级”=105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50分。
2.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 满分150分。根据报考我校的单招专业类别情况,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土建施工类、测绘地理信息类、道路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铁道运输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房地产类、安全类和市政工程类,测试科目为内容制图与识图,内容为制图与识图能力,测试方式为卷面测试。
(2)建筑设备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通信类和财务会计类,测试科目为计算机应用基础,内容为计算机基础应用能力,测试方式为卷面测试。
(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可向我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三)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河南省招办审核备案,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五)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六)录取结果从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hnjs.edu.cn)。
(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八)对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省招办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25号
邮 编:450064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75029、55171265、67875027
传 真:0371-6787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