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独招生考试方案。
二、组织保证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招生、教务、纪检、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招生组、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
1、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聂剑 副组长:章平
成 员:苗霖、李力明、韦庆文、陈永生、孙济铭、蒋诗文、薛利锋、高国勤、刘英强
招生组:薛利锋(组长)
(1)负责单独招生方案的制定;
(2)负责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
(3)负责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
(4)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考务组:韦庆文(组长)
(1)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保密工作;
(2)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3)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 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综合技能免试考生相关证件原件的验证,并核定对应的分数;
(5)负责试卷的评定及考试成绩的公布。
监察组:刘英强(组长)
(1)检查各考场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
(2)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
(4)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后勤组:苗 霖(组长)
(1)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工作;
(2)负责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
保卫组:高国勤(组长)
(1)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2)负责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专业、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1 建筑室内设计 3
2 机电一体化技术技术 3
3 会计 3
4 建筑工程技术 3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6 智能控制技术 3
7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8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9 互联网金融 3
10 工程造价 3
11 航空物流 3
12 护理 3
13 嵌入式技术应用 3
14 电子商务 3
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考生到所在县(市)招考办领取报名序号或高考考生号(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高等院校秋季招生考试的考生用原报名序号或高考考生号),登录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fenglin.org/DZ/Pages/Feedback/category.asp(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0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3月17日;
4、确认地点: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办(江西永修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办确认,确认时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打印《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并领取《准考证》。
五、考核办法
1、考试内容:考试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文化考试(2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科目为语文、数学 (其中语文100分,数学 100分),考试范围以高考大纲为准;综合技能测试(300分;考试时间: 120分钟)考试范围以学院公布的《综合技能测试大纲》为准(见附件)。
2、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
3月17日 08:30-11:30
综合技能测试
3月17日 13:30-15:30
3、考试地点: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江西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选择免试综合技能,计分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符合综合技能免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交验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在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80分;
(2)、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6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220分;
(3)、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60分;获得国家颁发的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40分;获得国家颁发的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200分;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220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职称证、ISO9000审核员证、报关员证、单证员证、国际贸易单证员证、贸易业务员证、物流职业经理证、职业经理人证、保险经纪人证、保险代理人证、程序员证等)。
六、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综合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技能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在高招网上公布后,发放盖有省教育考试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云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30321
联系电话:0792-3053666/3058252;13879165758
传真电话:0792-3058008
学院网址:http://www.fenglin.org
江西枫林涉外经贸职业学院
2019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