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接受入场安检、人脸或指纹识别身份验证。将非考试用品放在指定位置,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点。
三、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经监考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考生由此弄湿答题卡等意外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
四、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五、每科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或指纹比对)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六、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提出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保持安静,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有听力考试的外语科目14∶45开始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语文、数学、外语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6门选考科目(历史、物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不得提前交卷。
八、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九、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一、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体起立,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顺序整理好,按照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门外等候。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按照监考员指令返回座位取回考试证件和文具离开考场。
十二、6月8日上午考试结束后,领取填报志愿密码卡并在《准考证存根》上签名确认,自行保管好密码卡,不丢失、不泄露。
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