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嘉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6年办学历史,校址位于闻名遐迩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地——浙江省嘉兴市。学校立足嘉兴、服务浙江、联系行业、面向全国,为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国际著名数学大师陈省身先生是嘉兴学院首任名誉校长,并为学校题写校训“方正为人、勤慎治学”。世界著名物理学家朱经武教授是现任名誉校长。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等3个校区,学校景色宜人,环境优美,是浙江省高校文明校园、浙江省平安校园和浙江省高校绿化先进单位。全日制在校学生22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学校拥有基础数学、区域经济学和机械电子工程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经济学和会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数学与应用数学、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0个专业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10年学校招生专业有41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8大学科门类。
学校建立了以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医学实验中心、纺织与艺术实验中心、建筑工程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及语音实训中心为主体的实验室体系,实验教学设施完善。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生化实验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医学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现代纺织服装加工技术实验室和化工清洁工艺实验室为嘉兴市重点实验室。学校图书馆藏书175万余册,电子图书100万余册,订阅中外期刊2500余种。
学校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的校训精神,以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搭建平台,提供锻炼机会。我校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多次获奖,并于2008年度、2009年度连续两年荣获“浙江骄傲——最具影响力人物”。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丹麦、韩国、乌克兰、英国、法国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与韩国、丹麦有交换生,并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
二、办学地点
1、校本部: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2、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新华北路宏建路口邮编:314200
初等教育、商务英语、应用日语、服装设计(设计与表演)、学前教育、电脑艺术设计、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和物流管理等九个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平湖校区就读。
三、招生计划
(一)2010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3640人,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684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历证书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
(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
(二)所有专业仅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四)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含师范)、日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10分(含)以上;
2、对外汉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3、艺术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
(六)录取具体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
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高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七)我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1、浙江考生普通本科批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报考嘉兴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嘉兴学院同批次本科投档分数线50分(含)以上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2、学校对高考成绩优异且有志于考研的同学组建“英语和数学课程强化班”,入校后组织考试选拔。
(八)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
1、本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为3960元/生·年。
2、专科:艺术类专业为7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36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七、其它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二)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并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
(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zjxu.edu.cn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248810354和248813291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四)本章程解释权归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