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6〕70号)和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赣考院普〔2017〕2号)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黄彬担任,院长熊耀龙任常务副组长,副院长彭晓春、朱建明、高澜任副组长,郭建华、林瑞华、熊景强、严交笋、熊泉根、龙俊、程红任成员,认真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和我省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稳步推进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学院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寄通知书、与省考试院联系等工作。组长:龙俊,组员:谭军、刘向东、陈瑛、余万里、魏庆明、吴钦、王园园。
2、考务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考试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组长:严交笋,组员:颜思为。
3、后勤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负责考生食宿、学院环保等工作。组长:熊景强,组员:杨志刚。
4、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负责考生安全、考场安全等工作。组长:林瑞华,组员:周文。
5、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录取考试“阳光”实施。组长:熊泉根,组员:彭巍。
6、协调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协调调派接送考生车辆,以及其他各组的有效配合等工作。组长:郭建华,组员:万建国。
7、收费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报考费的收取。组长:程红,组员:涂瑜娟。
三、招生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312人。
专业:(以下专业:学制3年,学费5000/年)
1、印刷媒体技术
2、数字印刷技术
3、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4、出版商务
5、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
6、包装策划与设计
7、动漫设计与制作
8、广告设计与制作
9、摄影摄像技术
10、模特与礼仪
11、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12、播音与主持
13、新闻采编与制作
14、传播与策划
15、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6、广播电视技术
17、电子商务技术
18、网络营销
四、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完成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手续的考生(取得了2017年高考考生号,包括“三校生”考试)。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江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并符合《江西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二)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jxmvc.cn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
(三)资格审核
我院将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并于3月6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审核通过名单将于3月8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到江西传媒职业学院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和测试。
(四)考试内容
测试内容: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和综合技能等进行考试。
(五)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及高考政策加分等部分组成。
1、文化考试满分为300分,综合技能测试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2、高考政策附加分,执行2017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
3、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江西传媒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xmvc.cn查询成绩。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合理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和技能测试要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自动放弃
若预录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到额满为止。
3、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备录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江西传媒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xmvc.cn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重要提示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若被正式录取,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
(七)报到和复查
1、获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院报到,办理新生入校手续。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进行复查。
3、违规处理,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为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九)日程安排
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招考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考试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招考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