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厦门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理工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592-6667566

官方网址:http://www.xit.edu.cn http://www.xit.edu.cn/zsw/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厦门工学院2023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时间: 2023-05-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58 收藏

为保证学校2023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的要求,经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照福建省政策执行,具体公式如下:

音乐表演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动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产品设计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第二条 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