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span></p>
一、学院全称 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 合肥市大学城九龙路115号
四、办学类型 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参加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4月2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中职毕业生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七、退役军人资格审核
退役军人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考生本人于4月18日、1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到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审核。
八、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均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报考我校的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文化素质合格。
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重点考查考生职业人文素养、职业认知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命题,总分为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采取线下笔试的方式进行。
3.职业技能考试(中职毕业生参加)
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重点考查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职业技能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命题,总分为300分,测试时间90分钟。采取线下笔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各专业须参加的职业技能考试科目见下表。
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具体测试方式、要求、内容、大纲等,我校网站(http://www.hfitu.cn/)另行通知。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考生须在校考前现场缴纳100元报名测试费。现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均可。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缴纳报名测试费的考生,可在测试前,自行打印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我校网站(http://www.hfitu.cn/)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学校测试成绩
(1)成绩查询:学校测试成绩由我校统一公布。
(2)成绩复核:公布后,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测试成绩公示期间,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我校受理后,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录取成绩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测试成绩等因素,我校划定校考合格分数线,按照报考类别和报考志愿,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退役军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按省统一合格线分数计)。考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按照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
2.退役士兵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革命老区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已被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3.技能拔尖人才。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应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4月23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学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入学。具体流程我校网站(http://www.hfitu.cn)另行通知。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3年5月12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3年5月16日―17日,预录取考生登录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后即被我校正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校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改委价费处备案并获批后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备案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其他须知
(一)http://www.hfit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我校举报电话:0551-6361911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3690888/13866157084(程老师)
(二)学校网址:http://www.hfit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