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技术人才为目标,以安徽农业大学与社会优质办学资源举办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录取规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照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享有的各种加分优惠、能力和特长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线上生源情况,提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5.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办法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录取按省(市、区)艺体类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经济学、法学、文学(不含艺术)、管理学专业:9000元/生·年;理学、工学、农学专业: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专业:13000元/生·年。
住宿费:4人间:12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
上述各类收费,若安徽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地址:我院采取一校两区办学,具体如下: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英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218号(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区);
艺术设计、网络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物流工程、园林、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办学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霍山路(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
邮 编:230036
电 话(传真):(0551)5786516、5786603
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