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7年浙江省招生政策
浙江省招生代码:
宁波大学:0005
宁波大学“三位一体”:0238
一、2017年我校新生奖学金政策:
1. 浙江省考生,高出省一段线50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并被录取,获得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
2. 浙江省考生,报考宁波大学旅游管理(中法合作)或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专业并被录取,投档分分别在这两个专业前20%的考生,获得中法专业奖学金28800元/人。
二、2017年,学校继续优化招生专业类和专业,充分考虑不同考生的需求.对于专业意向明确的考生,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专业;对于希望通过大学学习进而选择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关专业类。
三、浙江省考生,高出省一段线45分及以上,投档到我校并被录取,按照专业类录取的考生,大类分流确保专业.入学后,考生可自愿申请参加阳明创新班选拔,接受个性化的创新教育培养.
个性化创新人才培养:
阳明创新班是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旨在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每年选拔约60人。
l 阳明创新班学生可在招生类中自主选择专业;
l 实行全程导师制和个性化培养方案;
l 优先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
l 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高校第二校园项目并给予高额资助(最高达60000元);
l 校级各类奖学金评比不受名额限制;
l 享受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和丰富多彩的素质提升活动;
l 符合阳明创新班荣誉生考核条件者,由校长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