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年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杭州市高桥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邮编:311400
杭州市文一西路37号(翠苑校区)邮编:310012
杭州市延安路499号(延安路校区)邮编:310006
杭州市建德梅城镇环城西路52号(严州校区)邮编:311604
三、办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四、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六、录取规则:
(一)总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5、分专业招生人数按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公布的计划执行。
(二)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2、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方式按实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5、无专业加试要求。
6、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
7、学院确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费标准:艺术类7800元/人年,其他类6000元/人年。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2、学生毕业后颁发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3、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以实际报到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在高桥校区就读,毕业实习可安排在翠苑校区。
5、严州校区的学生三年均在严州校区就读。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28287180、88935117、88935118
2、传真:0571-88935117
3、招生办市区办事处:杭州市延安路499号(狮虎桥路2号)延安路校区招生办
4、E-mail地址:zsb@mail.hzaspt.edu.cn
5、学院网址:www.hzaspt.edu.cn
6、监督电话:0571-28287064
学院负责人:郦华才学院
招生负责人:徐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