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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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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79 收藏

  一、总则

  1、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二、学院概况

  3、学校名称:全称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XingJian College of Science and Liberal Arts,国标代码为13638。

  4、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现设有3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

  5、办学优势和定位:学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变和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6、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与广西大学毗邻。

  7、学历及学位证书:2009年入学的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标准》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三、录取规则

  8、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9、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

  10、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的考生。

  12、对进档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13、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以专业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4、对已进档考生,如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志愿,作退档处理。

  15、如考生所在省(市、区)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6、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7、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

  四、收费标准及其他

  18、学院各类收费项目一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件执行。艺术设计与美术学专业学费为170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均为15000元/年.生。

  19、我院录取工作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

  20、学院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请访问我院主页http://xingjian.gxu.edu.cn

  21、咨询、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5

  日常联系电话: 0771-3223310(兼传真)

  电子邮箱:xjzhsh168@126.com

  22、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