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3.办学地址: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邮政编码:044000
5.学校网址:http://www.ycptu.edu.cn
第二章 招生机构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设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一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内已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且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报名形式:凭本人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陆密码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
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7日
报名网址: http://www.sxkszx.cn
第二条 考生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15日—16日到运城职业技术学院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核),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网上下载)。
(2)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持《毕业结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3)高中、中职阶段所取得的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a4纸)。
(5)高考数码相片3张。
第三条 考试安排
考试指未取得高中结业成绩的考生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1.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上午8:30—11:30
2.考试地点: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教学楼。
3.入场要求:考生持身份证进入考场。
第四条 录取成绩确定
录取成绩=文化考试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
1.文化考试总成绩分为两类
, (1)有高中结业成绩的考生以结业成绩为准,取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作为文化考试总成绩。高中结业成绩分值核算:根据考生高中结业成绩,a、b、c、d各等级进行核定分数。各等级分数标准为85分以上(含85分)为a,84-70分(含70分)为b,69-60分(含60分)为c,60分以下为d。
(2)未取得高中结业成绩的考生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2.技能考核成绩
凡在高中、中职阶段取得的各类证书均有效,记满分;没有证书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技能测试,记成绩。
第五章 录 取
第一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人数录满为止。
第二条 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条 资格审查:
1.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新生入校后学院对考生进行身体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考生待遇
1.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业务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
2.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3000元。凡报考我院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的贫困考生学院提供当年学费75%的专项助学金;凡报考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贫困考生学院提供当年学费50%的专项助学金。后两年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考核优良者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助学金。
4.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毕业及就业
1.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并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2.学院通过组织校内招聘会、校企洽谈会、订单培养等多种方式促进学生就业。学院设立“宏源订单班”,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技术专业学院保证就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院负责安排就业。
第八章 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招生纪检检查组,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如对录取过程及结果有疑问的,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 址: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苑北路
邮 编:044000
电 话(传真):0359-2439999 2439000
监督电话:15296730033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