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形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由县卫建委、县疾控中心、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员36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津法规,热爱医学事业,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较强团队合作能力,有责任心、上进心,善于 学习、工作积极,开拓意识强,业务素质高;
2.国家正规院校专、本科生学历,医学检验相关专业;
3.专业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4.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凡符合以上条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先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提交个人简历(PDF版),提交一张近期生活照片(电子版),详情咨询请联系:张老师 电话:18248111477;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20日;
(三)应聘人员须对报名表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方式
(一)直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微信群、钉钉群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工作受县疾控中心委托由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药学检验系负责。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成绩。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
4.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学生工作群上同步公布。
六、体检
按照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并在校园官网上公布。
(一)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委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二)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三)体检结果报单位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单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拟招聘人选。
(四)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受县疾控中心委托,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园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举报,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所在学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
(2)培训期间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八、薪资待遇
1.人员录用后与和林格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社区“三岗十八级”兑现工资待遇,并享受防疫津贴。
2.安排岗前培训。新聘用工作人员安排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3.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新聘用工作人员在大规模核酸检测时,以移动方舱核酸检测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为主,兼顾流调溯源、消毒消杀、核酸采集及日常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校园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在校园官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有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和林格尔县卫健委、和林格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