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代码:14259
二、学院概况
泊头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实施专科层次高等教育。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 246人,其中高级职称125人。学院占地670亩,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教育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
三、招生专业:学院开设汉语、汉语(学前教育方向)、汉语(语文教育方向)文秘、应用英语、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方向)、商务英语、艺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表演(学前教育方向)、舞蹈表演、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会计、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专业。
四、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语言文化类(含汉语、文秘专业),财务会计类(含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涉外旅游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分平面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三个方向。按以上类别录取的学生,入学半年后分专业或方向。
3、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自动化、会计、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汉语(学前教育方向) 、音乐表演(学前教育方向)、舞蹈表演(学前教育方向)专业招收普高、对口类考生。
4、严格按照高考成绩录取,对所有已投档考生按考试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上线后,按省联考专业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6、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7、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8、对考生体检标准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
五、学历证书:学生修完三年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泊头职业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六、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500元。
七、单独招生:
1、我院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单独招生,具体实施办法按《泊头职业学院2010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2、招生专业:汉语(学前教育方向)、应用英语(学前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学前教育方向)、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
3、填报志愿时间:2011年7月10 日— 7月 15日。
4、考试安排:2011年7月23日考试,上午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下午综合能力测试。
5、录取原则: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合格线,有高考成绩的考生视为文化合格,上线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序,按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八、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泊头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号。邮编:062150
电话:0317-7949946 8250699 7949900 8979490
传真:0317-7949946 7949800
网址:www.btzyxy.com.cn E-mail:btzylg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