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录取原则:
1.按国家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不设定分数级差。
3.认可并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对考生加分或降分录取的相关规定,并适用于投档、分专业等录取环节。
4.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6.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空中乘务专业:只接收面试合格的考生;要求思想进步、面容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要求女生身高1.63~1.74米,男生身高1.74~1.85米;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要求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要求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要求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学院网站,或电话咨询18031180563。
8.艺术类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本省普通高校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素描、速写、色彩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9.护理专业在我院南校区就读。
10.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二、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收费标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为58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空中乘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酒店管理具体收费详询院校。其余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住宿费为500元/学年。
四、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正定华安西路29号 邮政编码:050800
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太行大街202号 邮政编码:050035
咨询电话:0311-87532172、87532173、87532111、87532128、87532112 官方QQ:800026672
学院网址:http://www.sjzk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