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 院校名称: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二、 学校代码:13074
三、办学校址:秦皇岛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七、学院简介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地处举世闻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两大避暑胜地的交界处,北依燕山,南濒渤海。学院占地66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万人,开设英、法、德、俄、日、韩、阿拉伯、西班牙等8个语种,设有经济管理系、国际商务系、东语系、西语系、旅游系、传媒系、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等8个系、41个专业及方向,形成文化教育、财经外贸、旅游康养、数信传媒四大专业群。
学院与俄、韩、日、美、德、澳、法、西班牙等国外50多所院校有合作关系,每年有4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相关专业和进修。2011年9月在玻利维亚圣西蒙大学成立第一所孔子学院,2014年12月第二所孔子学院在美国加州长滩州立大学揭牌成立,目前两所孔院累计招生2万余人。
学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30余项。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河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国际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学院连续2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在全国语言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一、文法类排名第二。
八、招生计划
2020年面向全国1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4300人。
九、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考生应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我院认可招生省份的优惠加分投档和生源不足降分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分配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4、乘务类专业录取女身高163-175厘米,男身高173-185厘米,形象姣好的考生。
5、艺术类专业(美术、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教育)录取原则:
河北省考生报考我院美术专业须参加河北省美术类统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艺术教育专业须分别参加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校际联考、戏剧与影视学类和书法学校际联考。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黑龙江省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该联考(或统考),艺术类联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院休闲体育(马术运动与管理)和休闲体育(轮滑方向)专业考生须参加考生生源省份的体育联考测试,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类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十、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十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其余专业5000元/年。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韩订单班)、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技术、会计(新道订单班)、市场营销(新道订单班)、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康养)、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等专业为校企合作专业,企业另收培养费,详询院校。
住宿费: 600-800元/年。
十二、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奖学金
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奖率达35%-40%,奖学金最高累计金额可达14000元。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335—5926130 QQ咨询群:237295560
邮箱:hbdyjmxy@163.com 网址:http://www.hbiibe.edu.cn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戴河大街6号 邮编:066311
本章程由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