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办学校址:校本部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六、学院简介
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目前河北省唯一独立建制的国办外语高等院校,地处举世闻名的北戴河和南戴河两大避暑胜地的交界处,北依戴河,南濒渤海。学院占地528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
2014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2900人。现有在校生7639名,长、短期留学生200余名;教职工523名,其中正副教授147名;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教师45人;还聘有60多名兼职教师和20余名外籍教师,另有50多位青年教师在国内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学院设有小学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英语系、国际商务系、西语系、东语系、旅游系、传媒系8个系,共有英、法、德、俄、日、韩、阿拉伯、西班牙8个语种,学院专业涵盖文、教、经、管、艺术等多个学科,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52个专业及方向。2014年,旅游管理类、教育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以后,根据各系安排、征求本人意愿,重新选择专业。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考生应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2、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挡的考生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3、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专业入学后从零起点学起。
4、艺术类专业(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表演艺术、艺术教育)录取原则:报考影视动画和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本省美术联考,联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艺术专业是为民航业培养人才,该专业只录取我院面试(含我院承认的本科院校面试)成绩合格考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黑龙江省考生,须参加本省编导类、播音主持类、美术类联考(或统考),联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表演艺术(为民航业培养)专业考生,使用自治区空乘类联考成绩。面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其他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询。
九、学费、住宿费
学费:艺术类专业(主持与播音、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动画、表演艺术、艺术教育)学费7000元/年,其余专业5000元/年。
住宿费(两个标准):500元/年、600元/年。
十、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由“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奖学金
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强奖学金、广顺奖学金。学生平均获奖率达35%-40%,奖学金最高累计金额可达13000元。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南戴河前进路6号 邮编:066311
电话:0335-5926130 传真:0335-5926099
本章程由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