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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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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普通本科丨政法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52649731,010-52649732

官方网址:https://www.bcsa.edu.cn/ https://zs.bcs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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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简介

时间: 2020-05-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715 收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通知》和民政部关于支持新疆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开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成立“新疆民政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班”。现就该项目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合作期限

2019-2021年,为期三年。

二、项目参与方式

项目期内,经教育部批准,每年在疆投放50个单独招生计划,招收有意向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的学生。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政策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校将项目材料随录取通知书同寄。同意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即可进入“新疆民政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班”学习。

三、项目相关政策

(一)参与项目的学生要热爱民政事业,毕业后有志从事老年服务与管理工作,愿意到新疆各地州市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实习和就业。

(二)参与项目的学生在修读年限内需根据学院的收费标准缴纳缴学费、学杂费(含住宿费、军训费、教材费等)等相关费用,同时可享受学院规定的奖学金。如有特殊原因需延长修读年限的,所需费用自理。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将根据自治区民政事业发展要求,征询各地州市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与管理人才的需求,提出民政养老职业技能人才招生需求计划建议,为学生学成返疆后提供实习就业单位。

(四)第三学年,学生回到签订协议的新疆各地州市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实习,地州市民政局协调实习所在的民政养老福利机构提供必要的住宿和工作生活条件,自治区民政厅从实习期开始补贴学费6000//年,对继续工作满一年和二年的,分年度每年补贴学费6000//年。

四、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项目办)

联系电话:0991-28936820991-2865257(传真)

(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10-61591719615954176159540761595416

网 站:http://www.bcsa.edu.cn

招办邮箱:18382214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