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北京市二次高职扩招工作方案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民政部直属、全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学院拥有50多年的办学经验和深厚的人文积淀,先后为全国民政系统和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10多万名学生和在职干部,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等20多项荣誉。
为贯彻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要求,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考试院工作部署,我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进入到高职专科教育阶段的学习制定实施方案。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如下:
招生专业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01 |
510202 |
园林技术 |
3 |
6000 |
02 |
540703 |
物业管理 |
3 |
6000 |
03 |
620201 |
护理 |
3 |
6000 |
04 |
620201H |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 |
3 |
12000 |
05 |
6205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6000 |
06 |
620809 |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
3 |
6000 |
07 |
620810 |
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
3 |
6000 |
08 |
630302 |
会计 |
3 |
6000 |
09 |
670102 |
学前教育 |
3 |
6000 |
10 |
690101 |
社会工作 |
3 |
6000 |
11 |
690201 |
民政管理 |
3 |
6000 |
12 |
690202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6000 |
13 |
690205 |
公共事务管理 |
3 |
6000 |
14 |
690209 |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
3 |
6000 |
15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 |
6000 |
16 |
69030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 |
6000 |
17 |
690305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3 |
6000 |
18 |
690301H |
老年服务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3 |
12000 |
扩招对象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8〕15号)规定条件。此次高职扩招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扩招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10月30日-11月4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11月9日 |
考生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到户籍所在区高招办办理报名资格确认 |
11月12日、13日下午12:30-15:30 |
考生携带体检表(区高招办报名资格确认后领取)和体检费到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丰台区三环西路3号,联系电话6802448)进行体检 |
11月15日前 |
考生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燕郊校区实训楼三层招生就业办公室(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联系电话61591719)领取准考证 |
11月16日上午 |
组织初试(考语文、数学、英语)、组织复试(职业能力面试) |
11月下旬 |
上报预录取信息及拟录取方案,市招办对预录取信息进行审核 |
12月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2020年3月 |
新生正式入学(具体入学时间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
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页(网址:http://www.bcsa.edu.cn/)进入我院单独(自主)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在填报前认真阅读北京市有关高职扩招规定和我院扩招方案,并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填报志愿。
考试内容和安排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课: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主要考察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着重考察学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分值满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综合素质测试细则由相关专业所在的系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计分办法: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形式)。
免试及相关政策条件
1、免笔试面试政策
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
会考三科B及以上(语数外);
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进藏兵可按优秀士兵对待)。
注意:申请免试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及各专业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对界定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考试,以最终笔试为准):
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
录取
1、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各项科目成绩及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通知书。
教学安排
实施分类教学,对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学生一同培养。对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弹性学制”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制班级、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企业学习和送教上门相结合。
学生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对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与通过高考入学的学生一同管理。对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学生,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新生待遇
高职扩招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和毕业时的待遇完全相同。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时有就业派遣报到证并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 -52649731、52649732、61591719、61595407
地 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邮 编:101601
网 址: www.bcs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