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是海航集团出资兴办的一所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于2005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当年即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高职生。学院现设21个专业(含2个专业方向),2009-2010学年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
海航集团是以航空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金融服务业三大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综合运营商。集团旗下的航空、机场、旅游、物流、商业、金融、置业等相关产业集团,拥有资产规模近2000亿元,年经营收入近100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80000多个;经营6家上市公司,13家航空公司;管理全国14个机场,逾50家酒店,提供超过10000间的客房服务,并有遍布全国30余家旅行社,100余家商场及超市。学院紧密依托集团企业,将优先为毕业生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和美好的发展前景。
我院现有专任教师213人,硕士学位教师60人。学院重视“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近两年来,学院共引进高级职称教师20余名,从行业、企业一线引进兼职教师57名,“双师素质”教师增至79人,占专业教师的比例为42.93%,
在海航集团的大力支持下,学院于2010年建成1.55万㎡的综合实训大楼,拥有33个校内实训基地和61个校外实训基地,并努力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及企业满意度当作人才培养工作的检验标准,着力搭建企业多层次、全方位参与就业的平台。由海航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举办集团内部大型专场招聘会已经实现了常态化,海航集团所需同类人才优先在学院选聘;每年举办多场大型社会招聘会,帮助学生就业;大力推行订单培养,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喜来登度假酒店等企业签订了订单式培养协议。我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企业满意度高。
一、学院全称: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13931
三、学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218号邮政编码:572000
四、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招生计划
我院2011年招生1920名,具体招生的专业及人数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规则
㈠ 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录取未满,也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
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九、资助政策
㈠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学习情况等可享受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海航奖励金,其中海航奖励金涉及的学生范围广泛,种类较多,主要有:学院奖学金、海航学子奖、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各专业奖学金等,金额从1000元-50000元不等。
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2500元/人·年和1500元/人·年两个等级。
㈢陈峰助学金:2500元/人/年。
㈣勤工俭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俭学渠道,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参加勤工俭学。
十、退费办法: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执行。
十一、毕业证书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高职)学历文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全称为“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0898-88348005 88348299 88348877
传真:0898-88348006
网址:www.hnasa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