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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扩大招生考试补报名的公告

时间: 2020-09-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594 收藏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的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决定于2020年9月下旬组织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扩大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5.已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有海南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人员。

(二)综合评价招生

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被高校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1.2020年9月24日8:00至9月29日17:30。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本人报考院校,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设置登录密码,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给考生分配对应报考院校的报考卡号,一经确认将无法更改报考院校及报考卡号。

2.考生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分配的卡号和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近照和报名所需材料的图片。考生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报名材料上传等事项,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已成功报名且经招生院校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10月10日前,登陆“2020年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合计114元/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群体,可免缴考试费。

三、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需提交的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证。

2.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

4.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役证明(非本省户口的退役军人须提交驻琼部队退役证明)。

5.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提交:本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制发的下岗失业证件。

6.有我省户口的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还需提交:户口簿;务工劳动合同及从业证明(由务工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

7.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8.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完整、真实的报名材料,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要充分了解拟报考的学校及专业有关情况,审慎选择报考院校和专业。凭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免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2.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自行注册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注册成功后将无法更改报考院校。

3.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应完成报名信息的填报、本人照片和报名材料的上传工作,要确保报名信息和所提交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在注册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报名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招生院校在10月8日前完成对报名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方可安排考试和录取。

五、考试方式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择优录取新生。

1.文化素质考试设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必考科目为语文,选考科目为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和法律4门课程,具体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2门选考科目(详见附件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组织,满分150分。对于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招生院校使用学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并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择优录取新生。

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招生院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