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宁教学〔2016〕36号)和《关于宁夏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教考院〔2020〕25号)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组织教育考试,认真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考工作方案》(宁招委办〔2020〕6号 )的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实施。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2.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宁教学〔2016〕36号)和《关于宁夏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教考院〔2020〕25号)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组织教育考试,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公平公正实施。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不断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人才升学渠道。学院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业理论测试与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的考核方式,选拔录取综合素质高,动手动脑能力强,专业潜质和创新能力突出的人才进入我院学习,营造职业技能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和纪检监察的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决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重大事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就处)、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考试考核工作组、技术保障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和安全保卫工作组。其具体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考试招生前期宣传工作;(2)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3)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4)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咨询问题;(5)负责协调工作方案与计划的落实。
2.纪检监察宣传工作组(1)负责招生考试及录取期间的纪检监察工作;(2)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监督检查;(3)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4)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投诉反映的问题;(5)负责招生考试期间的宣传工作。
3.考试考核工作组(1)负责职业技能测试的组织实施;(2)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3)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4)负责阅卷评分和考试成绩的统计;(5)负责试题传递、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
4. 技术保障工作组(1)负责标准化考场监控设备正常运行;(2)负责数字广播系统正常运行,设置考试期间铃声;(3)负责考试期间全院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工作;
5. 后勤保障工作组(1)负责考试期间车辆的安排和调运;(2)负责考试期间所需物品的保障工作;(3)负责保障考试期间的水、电供应;(4)负责考试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工作。
6.安全保卫工作组(1)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 做好考生的体温测量工作;(2)负责考场所在地及考场周围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场异常情况,及时疏散出场考生;(4)负责及时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和安全隐患;(5)负责引导工作人员车辆存放在指定区域,保证道路畅通。
三、报考资格及要求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规定》文件要求,且已履行2020年宁夏高考招生考试报名手续。
2.应、往届中职和职高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
(一)高职分类考试试点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制 |
层次 |
招生对象 |
1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2 |
5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3 |
550204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4 |
540503 |
建筑经济管理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5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6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第二批录取招生专业
注:按宁夏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分类考试试点专业录取后,按文化课统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制 |
层次 |
招生对象 |
1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2 |
6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3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4 |
540701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5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6 |
540106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7 |
520804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8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9 |
540401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0 |
5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1 |
540303 |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2 |
530701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3 |
540504 |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14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专科 |
中职、职高 |
五、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及方式
我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专业理论测试与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的评价办法。专业理论测试与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由我院组织。
1.命题
专业理论测试与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大类要求组织自主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 考试科目分值
(一)专业理论测试
专业理论测试主要包含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建筑识图构造相关内容。考试的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为300分,考试的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二)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
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主要包含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内容。考试的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总分为150分,考试的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3. 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5月31日14:30-17:00
(二)考试地点:本校区及各市县中职学生相对集中的各学校考点。
六、体检要求
参加2020年宁夏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七、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考试招生工作人员须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按照 “十公开、六不准、十严禁”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并向社会公布。
3.凡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申请报考,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举报电话:0951-2138216
八、本方案由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邮 编:750021
联系电话:0951-2138106 2138701
附件2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一、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精凭
副组长:梁 旌 陈国梅 崔 阳
成 员:张 勇 王舜婕 王固琴 李文虎 褚景平 丑春晖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部门组成人员名单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 勇
2.考试考核工作组
组 长:王固琴
3.纪检监察工作小组
组 长:王舜婕
4. 技术保障工作组
组 长:李文虎
5.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褚景平
6.安全保卫工作组
组 长:丑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