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院校。2017年3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调整学院管理体制划转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并更名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建校39年来,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和为政法、公安队伍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科学研究、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培育了“忠诚、责任、奋斗”的学院精神,为全区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2.6万余名专门人才,为西部11个省区培养司法干警1000多名,已形成了以法律、公安职业教育为主体,政法干警培训与各类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办学体系。学院占地面积346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
(一)学校全称: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院校全国代码:13089,宁夏代码:6475
(二)校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六)学院校训:崇德明知 尚法敦行
(七)学院精神:忠诚、责任、奋斗
(八)邮编:750021
二、报名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18〕21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2018〕21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10月11日,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
四、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2019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共100名。
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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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代码:13089 |
|
在宁招生代码:6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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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所属系部 |
学制 |
计划类别 |
680707K |
戒毒矫治技术 |
50 |
|
三年 |
普通类 |
610105 |
智能终端技术与应用 |
50 |
三年 |
普通类 |
学费:42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五、考试形式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面试”考试方式,依据成绩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
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考试内容:
男子:(1)1000米跑;(2)立定跳远;(3)4×10米往返跑
女子:(1)800米跑;(2)立定跳远;(3)4×10米往返跑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
六、录取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为基准,择优录取。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拟录取名单经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七、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8m,女生不低于1.58m;
(2)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0公斤;
(3)视力:左右眼矫正视力应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4)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八、培养方式、待遇、学费标准、奖助学金
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扩招考生学籍、学习形式、毕业证书、奖助学金以及就业等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职成[2019]177号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