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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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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招生方案

时间: 2019-06-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991 收藏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专项招生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青海省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确保学院2019年专项招生(第二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学院领导、院办、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工作组、招生录取工作组。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指挥各小组完成专项招生工作的实施,保证专项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领导小组

组 长:陆涛(党委书记) 袁宁(院长)

副组长:王东林(副院长)

组 员:武玉清 王嗣雷 孙德俊 李 婷 王永明 达晓荣 乔建卫 刘建强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专项扩招工作的上级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和专项招生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乔建卫 办公室副主任:张中皓

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工作组

组 长:武玉清

组 员:孙德俊 达晓荣 李婷 李伟 李积智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专项招生工作的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录取等的安全保密、考场保卫、招生录取,保证专项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

招生录取工作组

组 长:王东林

副组长:乔建卫

组 员:张中皓 侯武军 蔡小璇 党君 姚渊 王瑶

职责: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负责专项招生工作的宣传、报名、建档、资格审查、准考证的印制发放、录取、向青海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数据及按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职责: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负责考场编排、监考人员选拔、组织考试,对监考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严厉打击监考作弊行为。

宣传组

组 长:武玉清

副组长:王永明

组 员:吴晓娟 李弘毅

职责:负责向社会媒体开展专项招生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及培养方式

1.计划: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招生计划123名、学制3年或弹性学制、学历专科

2.招生对象:面向省内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牧民、医学类中职毕业生和高中生。

3.专业:针灸推拿43人、护理(老年护理方向)40人、康复治疗技术40人。

4.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

报名及网上完善个人信息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至9月28日,考区审核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地考区招办报名、采集信息。

(3)考试时间:报名考生在考区招办完成报名后,请携带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于10月9日-11日到学院学生工作处登记个人报考信息,于 10 月19日到学院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进校后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职业综合素质测试

 本次专项招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及高素质农牧民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在青海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监督及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下,由学院组织专家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考生进行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辨能力、礼仪、职业倾向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素质,总分为100分,采用现场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

 五、录取

  1. 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录取分数线由学院划定,按照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考生预录取名单于2019年10月25日—31日在学院网站招生就业栏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办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2020年春季入学。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htt://www.qhwszy.edu.cn进入招生就业网页或拨打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8458583查询。

 3.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2019年10月31日到学院学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2019年11月底前发放。(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录取),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免试及加分条件。取得国家级医学及医学相关执业资格、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可免试录取。取得省级医学及医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的加20分。具体备案时间与其他考生相同。

 六、学籍管理及学历证书

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统一高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有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及相关资助

 1.学费:42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2.退役军人享受政府学费资助,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其他须知

招生录取的考生,专业为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就业方向主要面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的中医科、康复科,康复治疗中心,从事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护理工作,也可自主创业。于2020年春季入学,报名地点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8458583(兼传真)

 地 址: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邮 编: 810000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