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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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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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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4-28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23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一、学院简介

  1、学院名称: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青海省卫生学校。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青海省卫生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1年3月又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3年4月经专家组评估,国家教育部批准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同年正式招收普通高考学生,担负起全省医药类高职人才的培养任务,同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2012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院校”。 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服务青海卫生事业发展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走“院校合作工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高端技能型卫生人才。办学层次定位: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并举,兼顾成人教育。

  2、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高等专科

  4、办学类型:青海省重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二、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在高考志愿表志愿栏填写“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按志愿录取;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各专业无男女性别要求和限制;

  5、录取具体方式:报考我院志愿的进档生,实行网上录取。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线以上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剂录取。

  三、学费:按青海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录取结果:由我院寄发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

  五、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六、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

  七、奖励资助政策

  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小岛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电话:0971-8458583 传真:0971-8458583

  电子信箱:1433926395@qq.com

  联系人:鲍缇夕(13709746430) 李彬(13897583623)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40号

  邮编:8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