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明德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全称: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代码: 13650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86号
邮政编码:550004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是2001年6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贵阳市茶店,占地155.32亩,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90532平方米,图书馆建筑面积7050平方米,藏书24万余册,教学仪器总值1000余万元。校内教学大楼、物理、化学、电学基础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中心、语音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场、游泳池、学生公寓、食堂等教学与生活设施配套齐全。
学院现设立6个教学系,1个基础教学部,即计算机科学及信息系、化学工程系、土木工程系、经济系、管理工程系、机械与电气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在专业设置上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现有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环境工程、通信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制药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21个专业,涵盖经济、管理、工学三大学科。目前在校生6000余人,专职教职工160余人,聘请院外教师(贵州大学各专业学院、全省各教学科研单位)120余人,机构设置完整,师资队伍充足。
学院坚持学科建设与学风建设相结合、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严格管理,规范服务。2008届毕业生大学英语四级过级率为40.17%,就业率达到90.19%;有部分学生考取苏州大学、贵州大学研究生;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团委获团省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荣誉称号。学院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学习风气良好,学生成绩突出。
学院充分发挥贵州大学在师资、设备和其他教学环境、条件等方面的综合办学优势,发扬贵州大学“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优良校风,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严格管理,努力为我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二、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
2、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可依次调剂到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3、招收的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4、语种要求:仅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收费标准
学校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省招生报及招生报考指南)。
五、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明德学院毕业证书,并以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6605992(兼传真)
联系人:胡 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