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单独招生、推优录取工作圆满结束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贵州省职业教育工作会的有关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5】2号)的要求,加快推进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同意,2015年我院于3月1日起将部分专业实施单独招生,并且本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书记、院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就业办统筹安排,得到了学院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及各院系的大力支持,共有400余人参加网上报名,330人通过资格审核,272人参加考试,最终录取266人,圆满完成今年的录取工作,在全省27所高职院校中排名第四。
2015年4月20日开始推优录取工作,录取第一志愿333人,第二志愿31人,第三志愿21人,共录取中职推优学生385人,在全省27所高职院校中排名第五,圆满完成今年的推优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