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主校区办学: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51.2万平方米(约合226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0平方米;生师比20.0;专任教师141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2.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51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623.6元;图书239.7万册,生均图书68.6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2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4人、6人、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入学前网上公布。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各省生源数量及质量状况,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为参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
1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