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贵州交通职业大学

收藏
曾用名: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51-88133355

官方网址:http://www.gzjtzy.net http://zsjy.gzjtzy.net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2-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509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院目前设清镇、阳关、长岭三校区,占地面积1680余亩,全日制大中专在校生18000余人。下设八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系、物流工程系、轨道交通工程系)二部(基础教学部、成人教育部)一校(驾驶技工学校)、一院(贵州交通技师学院),开设专业涵盖交通运输领域及相关行业,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机械控制技术四个专业为国家高职高专示范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计划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务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书记及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各系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学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教师代表、考生家长代表、考生代表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考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此次分类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 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参加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0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高:男生170cm~183cm,女生160cm~173cm。

(4)男性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C字表0.7及以上,女性矫正视力达C字表0.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4、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男生168cm及以上,女生158cm及以上。

(2)双眼视力(含矫正视力)E字表4.8及以上。

(3)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残肢、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第一轮报名:

(1)2020年3月9日09∶00至3月17日17∶00,进行第一次填报志愿。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2)报考我院的考生,于2020年3月24日12:00至3月27日23:00,须登陆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2、第二轮报名(如第一轮录取名额满,将不再进行第二轮录取):2020年4月9日09∶00至4月14日17∶00,进行第二次填报志愿。凡符合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课程的平均成绩。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采用面试方式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测试时间:2020年3月28日9:00开考,考生必须于8:30之前进入候考室。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满分300分)由各市州招办组织,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内容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2020年3月28日9:00开考,考生必须于8:30之前进入候考室。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高中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11门课程平均成绩*6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40%

中职生最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平均成绩*6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40%

学院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要求,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如果参与第二轮录取,考生在第二次填报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3、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

4、考生于4月9日前登录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查询第一轮考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公布,请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名单。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大专(3年制)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7000元/年.人。

2、住宿费:1000元/年.人—1200元/年.人(有独立卫生间)。

3、预收费:书费500元/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4、代收费:医疗保险250元/年.人,(根据黔医保发〔2019〕50号、筑医保发〔2019〕49号文件);学生意外伤害及生病住院团体保险:35元/人。

5、服装费: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校服费用由学校公开招标后确定。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人;

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生,二等奖500元/学期.生,三等奖400元/学期.生;

5、中职优秀新生奖学金:参加由国家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正式进校后,可申请“中职优秀新生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

1、国家助学贷款。从2009年开始,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考生必须在生源地办理贷款手续;未开通的省份,请按照通知书内相关资料准备好申贷材料,到校后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帮助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可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须知》或在学院网址查阅)。

2、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学院设立国防奖学金,应征地为学校,入伍2个月后未被退兵,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3、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4、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邮编:551400

3、联系电话:0851-88133355、88132857(兼传真)

4、学院官网:http://www.gzjtzy.net/

5、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gzjtzy.net/